可爱的米晓彬

我两天前才听说这个名字,因为我两天前才开始上一个我多年前就已经知道的网站,叫 DoNews。KFC,也即我们常说的开封菜,有句著名的广告语,We do chicken right,有不知名的才子把它翻译成“我们做鸡,做得对”。按照这个调调,DoNews 就是“做新闻”。不知哪里来的印象,DoNews 搞得是 IT 业界的新闻,而这个类型的新闻,我一直关注的都是 cnBeta,直到前些时和几个行业朋友沟通时才知道,cnBeta 是个很小众的门户。于是开始也看看 DoNews。

一眼就看到个大标题,是一个人在“驳”米晓彬,但是摘要里又说他原来觉得米晓彬很不错。我对这种具有高对比度的事件有一点好奇,就进去看了看,发现人家说的挺有道理,引用的米的原文,在我这样文化水平很差的人看来也基本上属于垃圾言论。这反倒让我觉得这个作者之前觉得米还不错,是不是他本人之前的欣赏水平也有问题。当然我没有时间去寻找米的所有文章来看,不得而知。自从我发现原来拍《霸王别姬》这样的电影的导演也可以拍出来《无极》以后,我的心里承受能力是大大加强了的,什么事都基本见怪不怪了。所以上文说,尽管“高对比度”,我也只是“一点”好奇而已。

更好玩儿的事出现了,米同学做了一篇回应。里面提到一个“版权”的事情。以下引用米的原文:“我特意搜索了下版权相关的历史,关于版权,最早由约翰·洛克1690年《政府论》中知识财产权中详细论述的。而我个人以为,版权是建立在“版”(印刷术)的基础之上,“挂在墙上”“刻在竹子上”的时候,没有“版”又何谈“权”呢?”

米老兄的逻辑让我汗流满面,不知道他看的是不是 1690 的中文版《政府论》。按我的有限知识的了解,版权貌似不是由发明了印刷术(也即版)的中国人民先弄出来的,而版权一词的出现和意义探微也就不该采用有“版”才有“权”吧。当今通用的版权一词,英文为 copyright,直译的话,就是“复制的权利”,当然,在只有纸媒的年代,copy 可能就是抄写、翻印,而在电脑和互联网年代,如果要把 copy 局限在“版”上的话,我实在不知道米兄每天在电脑上是如何执行 copy 操作的,写到纸上?

如果实在要死揪着“版”不放的话,我觉得米兄可以倡议一下米国佬,先把 copyright 改成 printright 再说,何如?

后记,本来我要写到他原文的评论里的,结果“做新闻”不让我注册,不知道为啥。

—— 记于百度空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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