挣死人的钱?挣活人的钱?

一、挣死人的钱
国人对历史的兴趣日益浓厚了。昨天晚上到家乐福,顺便到贝塔斯曼遛遛。哇,好多的书啊,除了最近风头比较猛的《明朝那些事儿》,还有汉朝这,清朝那,这个皇,那个帝,这个祖,那个宗,这个妃,那个后,这个正说,那个梦回的,可谓是琳琅满目。这是稍微远点儿的。

要不就是什么傅雷啊,张爱玲啊什么的,最近几年连周作人、林语堂、张恨水都又翻腾了出来。这是稍微近儿点的。

由上可知,中国目前的文坛确实没什么好鸟,只好靠翻老祖宗的旧账存活了。

二、挣活人的钱
有媒体报道,人家中电信说了,多用户共享一条宽带违法。眼看着用户数量增长放慢,手里搂钱的速度也开始减缓,巨头们于是开始从法律处寻求新的利益增长点。你还别说,好像某一条法律/法规还真是能扯得上边。不知道将来的某天,我国法律会不会规定,个人之间不得互相借钱,一律只允许向银行贷款,否则按破坏金融秩序罪论处。

就差人头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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