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议普通话的推广

据 2004 年 12 月 28 日的《京华时报》报道,全国能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的人口仅为 53%。其下文接着讲,“在《通用语言文字法》颁行近 4 年、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年年开展的今天,上述普通话的使用状况应该说是不太令人满意的。”

我无意对该作者的态度发表评论,我只想讲一讲我的态度。

在我个人看来,普通话包括两个方面,一是对指定单字的正确发音,二是对特定事物的通用称谓。

我国当前绝大部分地区的小学教育所使用的语文课本,均使用汉语拼音对汉语单字进行注音,所以,随着义务教育的逐步深化发展,对汉字的正确读音问题可以随之解决,而不必进行专门的推广工作。也就是说,上述第一点并不成其为很大的问题。

而第二点是否值得推广,我认为还有待于商榷。

我国国民使用词汇量比之过去大幅减少已经是不争的事实。词汇量的丰富性基本上取决于同义词的数量,但许多同义词在普通话里基本上已经成为死词或者生僻词,甚至被有的人认为是陋词。试举一例,如对“五谷轮回之所”的称谓,有“茅房”、“茅厕”、“茅子”、“厕所”等,在我的家乡晋东南的一些地方,还被称为“高阶”(音),而在普通话中,除“厕所”之外,其余已经很少有人使用。但这些词汇在各地的方言中则被频繁使用。可见,方言的存在,可以保持汉语常用词汇量的丰富性。

方言除去上述作用以外,尚有以下功能:
1、增加语言的趣味性
我们日常生活中欣赏到的相声、小品,通常大量的使用了方言以增加趣味性。
2、增加语言的保密性
使用方言交谈可以减少被不相干的人听懂交谈内容的机会。据说中越战争期间,由于通讯屡屡被越方监听,解放军曾把所有的通讯员换成温州人,有效地实现了反监听,反正听到他也听不懂。
3、拉近在外同乡人之间的距离
在外地,如果发现他人操与自己相同的口音,则比较容易产生信任感,便于拉近距离,互相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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